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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公告
根据相关法规,我公司刊登于2016年3月2日《上饶日报》的拍卖公告中,“注:整体拍卖优先,保证金100万元。交一份保证金可参加1-3号标的任意标的的竞拍,但只能竞得一个标的。”更正为“注:交一份保证金可参加1-3号标的任意标的的竞拍,但只能竞得一个标的”,其他条件不变。
特此更正。
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
2016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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